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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“摆进去”才能入脑入心

  “摆进去”才能感同身受,才能产生教育效果,才能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和为民服务的不懈动力。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之际,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存在“看客”思维、“过客”心态,看党纪法规“一目十行”、聆听辅导报告“心不在焉”、参观警示教育“事不关己”等,学习难以入脑入心。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党员干部必须勇于把思想摆进去、把问题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,时刻自警自省自励,自觉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切实把问题解决掉、把事业干出来。

  把思想摆进去。要坚持原原本本学、认认真真学、持续深入学,精准把握《条例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,杜绝浅尝辄止、走马观花、一知半解。要坚决防止“说别人头头是道,观自我样样都好”问题,常拿“探照灯”照照自己、“扫描仪”检测自己,对着《条例》勤掸思想尘、多思贪欲害、常破心中贼,敢于把自己的思想摆进去,多一些“吾日三省吾身”,不断用党规党纪锤炼思想、洗涤心灵,切实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自身增强纪律意识、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。

  把问题摆进去。学而不思则罔,思而不学则殆。坚持问题导向,才能更快地学好《条例》、规范言行。要带着思考学,《条例》改了哪些地方、哪里与自己的职能岗位关切、修订背后的深意等弄清楚、搞明白,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、不该做什么,能做什么、不能做什么,深化对《条例》理解和运用。要带着问题学,聚焦党员干部常见的、容易越界的重难点问题,进行逐章逐条学、对标对表看,看清“红线”在哪里、辨识好“底线”是什么,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,远离“高压线”、筑牢“防火墙”,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。

  把职责摆进去。要立足自身岗位职责,紧紧围绕职能要求、人民期待和好干部标准,自觉把使命放在心上、把责任扛在肩上、把学习《条例》与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,时刻怀着责无旁贷的使命感、时不我待的紧迫感、苦干实干的责任感,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,公正用权、依法用权、为民用权、廉洁用权,知重负重、砥砺前行。要坚持把学习《条例》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,聚焦群众急难愁盼,列出民生问题清单、分清具体工作职责、排好工作推进时限,扑下身子下实功、出实招、干实事、求实效,一心为公、矢志为民、无私奉献。